兴宁法院立案诉讼服务获点赞

阅读次数:5107 发布时间:2017-01-19
[字体:  ]

1月13日,兴宁法院收到广东乐辉律师事务所的一封感谢信。信中赞扬兴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对待当事人,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减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确实体现了该院“诉讼服务高效为民”的承诺。

原来,该所律师晏辉代理了一宗状告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政府的行政案件,同时从媒体上获知梅州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由兴宁法院集中管辖。感谢信中写道:“根据其30余年的从业经验和我国司法实践,原本认为法院只会收取材料,不会当天立案”。但没想到兴宁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罗红丽接到立案材料后,仔细审查诉讼材料,当发现诉讼材料比较凌乱和不规范后,罗副庭长立即热情帮忙整理诉讼材料,并指导其规范编排诉讼材料,改正诉讼材料中的某些错误,最后帮忙补充和复印相关材料。不到一个小时,诉讼材料完善后便顺利立案了。事后,该律师对此深有感触,原以为异地受理行政案件会有很多麻烦,没想到兴宁法院真正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使其真正感受到了司法为民。

经上级法院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兴宁法院集中管辖梅州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并在2016年12月23日举行揭牌仪式。早在揭牌前,兴宁法院党组就考虑到可能因集中管辖的带来案件增多的情形,特别是其他县区当事人前来诉讼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未雨绸缪,诉讼服务中心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召开立案工作会议,强调一定做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立案准备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树立诉讼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