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解民困,为民赋真情

阅读次数:4496 发布时间:20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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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上午,兴宁市叶塘镇鸭池村的村民何某珍、何某兰一大早来到兴宁法院叶塘法庭,为法官们亲手送上情真意切的感谢信,她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表达着对法官们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感谢法官们的尽职尽责,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称赞他们是老百姓依赖的优秀法官。

原来,2015年期间,何某珍、何某兰在贵州某建筑公司叶塘段高速公路做杂工。2015年10月25日,两人乘坐公司的货车前往工地干活途中,车辆发生侧翻,造成包括两人在内的随车工人不同程度受伤。治疗过程中贵州某建筑公司只是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便不肯再负担剩余费用,对于两个普通的农村家庭,高额的医疗费用根本难以承受。伤愈出院后,经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为了追索剩余的医疗费,两人多次与公司协商,开始了漫漫维权路,协商未果后,2016年8月,何某珍、何某兰无奈诉至法院。但是到了法院才知道,因为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索赔之路异常艰辛,因为两人都是临时工,并没有与雇佣单位签订任何劳务合同,事故发生之后也并未报警,作为原告,甚至连被告公司的负责人都不知道,举证困难,维权渺茫,生活难以为继。

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叶塘法庭的罗甫仁法官主动调查了解情况,掌握案件具体情况以后,根据何某珍等人提供仅有的公司一个潮汕籍分管小工头的手机号码,多次与对方联系做思想工作,说明利害关系,阐明法律后果,积极促成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来到法庭,与受害方双方面对面坐下来,在法官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在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何某珍、何某兰终于盼来了贵州某建筑公司给付的每人55000元的赔偿金,及时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万般感激之下,她们写下了长达两页纸的感谢信,专程送到叶塘法庭,她们在感谢信中动情地写道:“感谢叶塘法庭的各位法官,为我们主持了正义,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希望贵院能培养出更多让老百姓依赖的优秀法官!”

叶塘法庭作为兴宁法院的四个派出法庭之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固树立“巡回办案、服务群众”工作理念,在履行审判业务的同时,为群众提供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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