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捡”到加油卡 帮人加油获利被判刑

阅读次数:7702 发布时间: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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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偏偏有人喜欢贪小便宜,却便宜没占到,还受到法律的严惩。日前,兴宁法院审结了一宗“拾获”加油卡加油获利的盗窃案件,被告人罗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6年4月30日晚上10点多钟,罗某驾车前往兴宁城区某加油站加油时,发现其中一部加油机上有他人遗忘的油卡,见四下无人,便用该油卡为自己的车加了161.62元92号汽油。他将卡退出时发现该油卡是加油站的员工卡,且该油卡无需密码就可以加油,便萌发了从中牟利的念头。随后,罗某利用该油卡为罗某兴、彭某新、李某中等六、七名司机加了2081元汽油,从中获利300多元后就将油卡丢弃。第二天早上,该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现油卡被盗后并报警。罗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后,其家属退回相关款项给中国石化公司。

 

兴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秘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已退回相关款项,于是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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