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语翻译保障聋哑被告人权利

阅读次数:26726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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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聋哑被告人站上法庭却因生理原因耳不能闻、口不能言,怎么办?近日,兴宁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聋哑人陈某兵与残疾人陈某合伙盗窃案。为充分保障聋哑人和残疾人的诉讼权利,兴宁法院向兴宁市司法局发函,要求指派辩护律师为两被告人分别出庭辩护,并专门从兴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聘请该中心主任为聋哑被告人陈某兵提供手语翻译。

 

2017年9月13日凌晨,两被告人采取撬窗入屋的方式,盗取兴宁市大坪镇坪洋电信营业厅5部手机,价值共计2700元。经审理,聋哑被告人陈某兵和残疾人陈某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5个月拘役和罚金1000元。

 

庭审现场,手语老师耐心地对被告人的口型和手势仔细分辨,通过手势和肢体语言向聋哑被告人传达公诉人、审判长的讯问和辩护的提问,确保其能够在法庭提出完整、真实的供述和辩解意见,并将聋哑被告人在讯问和举证质证阶段提出多项辩解意见向法庭翻译传达,使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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