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参与兴宁市“12•4”国家宪法日暨2018年宪法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

阅读次数:18595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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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下午,我院与兴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多家单位在市明珠文化广场共同举行兴宁市“12·4”国家宪法日暨2018年宪法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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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传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活动现场,我院通过摆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区,向现场群众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精神,耐心解答观众提出的有关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指导。同时,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法官们积极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切实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提升群众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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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了解宪法、熟悉宪法、信仰宪法,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让“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为推进法治兴宁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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