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通网上视频庭审的通告
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风险,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方便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庭审活动,根据上级法院有关通知要求,我院借助“互联网+审判”创新模式,开通互联网庭审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原则上不传唤当事人到审判法庭集中开庭,有开庭安排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方式,利用手机微信小程序“出庭”或“云上法庭”电脑终端,当事人或代理人无须到法院审判法庭即可远程进行庭审(操作指南详见附件)。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审理的,请相关人员按照法官的指引参与庭审。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告。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