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阅读次数:37866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0-06-22
[字体:  ]

  

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7363件,同比增加1293件,增长21.3%,结案7097件,同比增加1214件,增长20.6%,结案率96.4%。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审执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审理刑事案件356件,审结354件,结案率99.4%,判处罪犯618人。以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维护社会安宁,共审理涉恶案件8件40人。切实做好线索自主摸排、移交及核查工作,共摸排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条,办结兴宁市扫黑办交办的12条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彻底清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大惩处职务犯罪力度,依法审结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的丰顺县林业局原局长朱国武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涉案金额300多万元的兴宁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叶胜朋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盯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危害群众安全的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审结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73件73人,审结强奸、抢劫、盗窃等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案件154件251人,审结涉黄赌毒、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04件197人。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结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案件6件11人,依法审结了首宗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154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153次,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

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审理民商事案件3588件,同比增长23.7%,审结3452件,同比增长22.3%,结案率96.2%,解决诉讼标的额9.6亿元。高度关注民生,主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妥善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916件。继续推进“道交一体化”工作,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21件。响应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审理涉农涉地案件28件。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222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受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1件。全力维护金融秩序,依法打击“套路贷”,审结借款、保险、信用卡等案件1456件。

努力助推法治兴宁建设。共审理行政案件1481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327件、行政非诉审查1154件),同比增长10.8%,审结1451件,同比增长10.6%,结案率98.0%。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促进社会治理。发挥行政诉讼监督作用,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行政违法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47件,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有效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意识。

巩固提升执行成果。2019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巩固提升年”,市法院紧紧围绕“3+1”目标,对焦工作短板,攻坚克难,深化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春雷行动”“春节执行”“南粤执行风暴”等专项执行活动。加大网络查控和司法拍卖力度,通过网络查控1791人次,实施网络拍卖148件,成交金额3306万元。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依法限制高消费1556人,限制出境10人,司法拘留28人次。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管理模式,出台《执行工作管理方案(试行)》,对执行人员、执行案件、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合理配置执行资源,科学管理执行事务,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936件,同比增长36.2%,执结1838件,同比增长37.4%,结案率94.9%,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8.36%,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10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保障振兴发展

依法助推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为政治责任,创新服务措施,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依法及时审查执结涉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件。积极参与创建平安之乡、省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重点工作,全力助推我市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送法下乡等普法活动9次。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等提出司法建议7份,反馈率85.8%,有力推动法治兴宁建设。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大力推行“扫码缴费”“网上立案”,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网上立案102件,探索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方便群众就近立案,跨域立案2件。积极推进“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在新城社区、叶塘镇下洋村、福兴街道神光村设立“法官驻村居工作室”。与市总工会联合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引进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依法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3.6万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公司签订“执行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为6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与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社(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作制度》,为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先行支付20多万元。

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健全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积极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9次。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发布法院动态、典型案例,加强以案说法、以法释理,有效提升司法透明度,通过电视、报纸等宣传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取得的成效,在各级媒体刊登法治报道112篇,邀约电视台作宣传报道36期。加强新媒体建设,推送微信文章98篇。抓好舆情引导管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高度重视并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深化司法民主,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积极向人大汇报专题工作,通过走访、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人大、政协意见建议,共走访人大代表2次9人,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庭审1次15人。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正水平

稳步提升审判质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加强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力度,规范院庭长管理监督程序,界定范围、全程留痕,切实做到监督不缺位、管理不越位。大力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提升团队合力,择优招录合同制辅助人员8人,审判团队配置更加完整。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任务,院庭长主审、参审案件5363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的具体部署,按照精简效能、服务审判的原则,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如期完成将原来的15个内设机构精简为10个内设机构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合理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建规范化,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教育党员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同时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典型示范引导。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扎紧“制度牢笼”,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活动15次100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深入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督查,开展审务督察24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推动法院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技能练兵,全面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科技运用等能力,确保干警素质能力跟上时代要求。全年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远程视频培训400多人次,专项业务培训300多人次,选送39名业务骨干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学习,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和司法能力。

回顾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前景催人奋进。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办案任务繁重,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队伍综合素质、化解纠纷的能力,特别是处理复杂局面、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对照智慧法院建设标准,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制约了司法服务能力的提升;四是廉洁风险、作风不实问题仍然存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提升主题教育成效,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新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加坚定地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做到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开展工作、破解难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是更加自觉地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立足法院职能,着眼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服务三大攻坚战。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严惩电信诈骗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注重运用调解、执行和解等方式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充分运用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手段“打财断血”的同时,切实加大扫黑除恶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加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新需求,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推进法治兴宁建设。

三是更加主动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升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不断完善网上缴费、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功能建设,切实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四是更加全面地深化改革创新。巩固司法改革成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完善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改革促公正。进一步完善审判团队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助推智慧法院建设。

五是更加深入地全面从严治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五个过硬”要求,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扎实开展“三项队建活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