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我院刑事审判庭下乡巡回审判返回途中,积极救助一名摔倒在路边的老人,彰显了我院干警助人为乐的良好形象,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当日,警车行驶至兴宁市水口镇水口大桥附近时,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摔倒在地。事发地处于交通要道,车流量较大,为保护老人的生命安全,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干警们当即停车前往查看。通过初步检查确认,老人身上没有明显受伤痕迹,且意识清楚表达清晰,干警们遂搀扶老人至路边休息,帮助老人将自行车推到公路旁并将其散落在地的手袋等物品收集好后交回给老人。经了解,老人已年过八旬,住水口井下村,因公交车停运,无奈只能骑自行车去水口圩镇买菜,上坡时因腿脚无力蹬踏导致不慎摔倒。干警们陪同老人在路边休息一段时间后,老人对干警们的及时救助连连表示感谢,并再三表示未受伤且不需就医,可自行回家。在确认老人并无大碍后,干警们再三嘱咐其注意安全,并看着老人安全离开后,才驱车返回法院。
群众之事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在这次救助过程中,我院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为民服务的责任担当,这不仅拉近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也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良好的品质和精神风貌。一直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守为民情怀,践行为民宗旨,服务民生实事,将“人民法院为人民”付诸于行,在捍卫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向社会传递司法为民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