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黄均同志荣获“梅州市优秀共青团员” 称号

阅读次数:26003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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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共青团梅州市委发布表彰决定,表彰2021-2022年度梅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我院干警黄均荣获“梅州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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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均,男,汉族,1995年11月出生,共青团员,大学学历,201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兴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一级科员。

 

自进入兴宁法院工作以来,黄均同志始终秉持勤奋、严谨、拼搏、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2020年5月,荣获“兴宁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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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学习,锤炼政治忠诚品格

 

黄均同志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学深悟透,真信笃行,不断涵养政治定力,恪守政治规矩,以新担当、新作为奉献新时代。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恪尽职守,立足岗位担责尽责

 

作为一名政工干部,黄均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人事、工资及党建等相关制度和政策,努力提高自身工作水平,熟练掌握政治部的各项业务,扎实做好人事管理、工资绩效发放、干部信息维护、人事档案、离退休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法院公务员招录考核、人员晋升、党建等工作,并出色地完成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五个提升年”活动等各项重点工作,很好地发挥了政工干部的助手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共青团员的责任和担当。同时,积极履行团员义务,主动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反诈宣传、宪法宣传以及文明交通等志愿活动,服务时长达到20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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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坚定信念守好初心

 

黄均同志始终坚持坦坦荡荡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院干警守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做到守纪律、讲规矩。面对繁杂琐碎的工作任务,不推诿、不敷衍,不计较个人得失,讲奉献、讲担当,为人正派,严于律己,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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