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警示|养老诈骗套路多 捂紧养老“钱袋子”

阅读次数:23192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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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来源:南方PLUS

在巨大的养老需求面前,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投资养老”的旗号,盯上了老年人的养老“钱袋子”。其诈骗手段和套路花样百出、环环相扣,具有极大的迷惑性,不少老年人就此落入“套”中,导致辛苦积攒的“养老钱”血本无归。

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今天,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3宗涉养老诈骗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帮助老年人及其家人子女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识别和防范养老诈骗手段能力。

“AB会”模式推销

销售保健品5072盒 骗取老人1100多万

“我们会安排讲师以‘AB会’模式,A会讲课、B会推销,向中老年顾客销售双休溶酶因子。”被告人肖某在供述中交代。

先用邀约话术招揽中老年顾客参加“双休溶酶因子”的诊疗推销会,由虚构专家身份的讲师使用编造的视频向中老年顾客讲授健康知识,现场提供免费血液检测;接着通过虚拟的香港细胞基因检测中心网站后台制作虚假的检测报告,专家讲师利用虚假检测报告分别单独向各顾客讲解检测情况,并虚构双休溶酶因子对疾病的治疗、康复功效,骗取顾客的信任,高价向顾客销售双休溶酶因子。

一群不法分子就是用这种手段,以进价20多倍的价格向大批中老年人销售“双休溶酶因子”5072盒,骗取金额1100多万元,从中牟取暴利。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等11人采取了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目的是为了使老年人陷入错误认识,将没有相关治疗功效的保健品错误地认为能够治疗或改善其相关疾病,而自愿以高价购买、交付财物,被告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明显,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判决肖某等11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到二年不等,并处罚金200万元到5万元不等。

针对中老年人健康需求的诈骗手段,其套路和诈骗“脚本”可谓层层递进:

第一步通过虚构专家身份,利用虚假宣传资料、视频等向中老年人传播产品相关的健康保健知识;

第二步以免费发放粮油米面、承诺免费旅游等方式,诱导中老人参与健康检测,捏造或夸大中老年人健康问题,引发中老年人对自身的健康状况的担忧和焦虑;

第三步虚构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对不法分子宣传能够“对症下药”的高科技产品或保健品产生购买需求,最终将老年人的“养老钱”“看病钱”一掏而空。

法官提醒广大中老年人切莫贪图小利,轻信所谓的专家、权威、高科技,盲目尝试各种药物和保健品,以免伤身又伤钱。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子女亲属,到正规医疗机构检查,采取科学、有效的治疗和保健方式,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空“桶”套走“养老钱”

诈骗金额740多万 受害者多为中老年人

“参加‘桶装水合伙人项目’,35元就购买一个桶装饮用水专用桶,然后返租给公司60个月,水桶使用一次可获得0.3元回报,承诺24个月总租金回报不低于购桶金额!”

“公司有水厂和卖水业务,还会与投资人签订桶装饮用水专用空桶委托租赁协议、桶装饮用水专用空桶购买及供应协议等!”

相比起投资房产出租的“房东”模式,投资“桶装水合伙人项目”做一回“桶主”,其投资门槛低、投资人能获得空桶的所有权、以使用权换取租金回报、返租期长回本快……这些都戳中了想投资又追求“实在”的老年人的“痛点”,牢牢套住了他们的“养老钱”。

郑某等14人利用某微信小程序推出“桶装水合伙人项目”,先后向181名投资人非法集资共计770多万元,未兑付资金740多万元,其中受害者多为50-80多岁的中老年人。同时该犯罪团伙还利用某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以8%-16%的高年化回报,吸引1064人投资,投资本金达2.3亿多元,未兑付本金8500多万元、利息2300多万元。

经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的几家投资公司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资格,在生产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不具备支付全部本息的可能性的情况下,虚构投融资平台融资标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法院遂依法判决郑某等5人犯集资诈骗罪,其余9人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郑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空桶返租”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购买一个水桶35元单价不高,单次出租水桶获取的租金才0.3元,与高利润似乎不沾边,让不少老人彻底放下戒心,加大“投资”力度。殊不知,骗子们盯上的就是老人们的“买桶钱”。

许多诈骗手段往往披着“合理合法”的外衣,打着“小本投资、稳定回报”的幌子,通过媒体广告、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拉横幅、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轰炸式宣传,容易给老年人造成该投资项目背景强、规模大、安全性高、操作规范的印象,让本就辨识能力不强的老年人防不胜防。

法官提醒广大中老年人:贪小利容易“蚀”大本,哪怕这些项目“看上去很美”,也要多留一份心,莫让辛苦积攒的“养老钱”打了水漂。

口碑+熟人

先尝甜头后入陷阱 高息借贷受害老人深信不疑

“我70多岁的人了,全心全意帮助她做生意,她却来骗我,那么多由我介绍并担保的借款,我心理压力很大,人都快逼疯了。”

“我一个退休老人,辛苦储蓄了很多年的钱被她骗走,我现在每月的生活费已经不够开支,养老防身钱也没有了。”

……

当老人们赶到已人去楼空的书店,看着手里一沓沓的借据欲哭无泪,受害者建立了微信群互通消息维权,群里人数一度多达七八十人。这些受害老人年龄在50-70多岁,都是在书店老板廖某许诺高额利息回报的诱骗下,将自己的养老钱、防身钱都借给了廖某,借款319笔共计1620多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450多万元。

高息借贷是社会上较为常见的诈骗手段,即使是老年人对此也具备一定的防范意识,为何一个书店老板能够在8年时间里陆续多次向多人借款并获得他们的信任呢?

原来,从2013年开始,廖某经营的书店已资不抵债,遂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月息2分至0.1元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陆续向书店老客户、身边的亲友同事借款。

最初,廖某能够兑现许诺的高回报,准时向借款人支付本息,不少受害人开始连续不断借钱给廖某并获得了高息回报,自发当起了“宣传员”,介绍亲戚朋友借款给廖某,甚至为廖某提供担保。利用熟人“背书”、准时还本付息积累的“口碑”,廖某的借款范围越来越大,殊不知所谓的高息,只是廖某拆东墙补西墙式的“障眼法”。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资金周转为由,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向众多被害人借款,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法院遂依法判处廖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

老年人生活圈子小、社会关系比较简单,对各种信息的获取渠道也比较单一,他们既有日渐远离社会的不安全感,又对攒钱养老或减轻子女负担有着高度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亲朋熟人的“现身说法”无疑是容易攻破老人心防的一种方式。这也是为什么在花样百出的养老诈骗套路里,不法分子为了更好针对老年人行骗,总要通过给予小恩小惠的甜头、无微不至关怀来将自己打造成为可信赖的“熟人”。

法官提醒各位中老年人: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上只会掉陷阱。高回报往往伴随高风险,高息借贷本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借款之前一定要与子女沟通,关于钱的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否则一旦遇到诈骗血本无归,追悔莫及。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梅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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