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删除公告】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将刘春灵、刘赐廉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的公告

阅读次数:49007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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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22年11月1日在兴宁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兴宁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第四期)》后,被执行人刘春灵、刘赐廉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根据法律规定,现将刘春灵、刘赐廉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特此公告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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