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2年11月1日在兴宁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兴宁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第四期)》后,被执行人刘春灵、刘赐廉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根据法律规定,现将刘春灵、刘赐廉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特此公告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1日
本院于2022年11月1日在兴宁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兴宁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第四期)》后,被执行人刘春灵、刘赐廉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根据法律规定,现将刘春灵、刘赐廉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特此公告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