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兴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兴宁市民政局、兴宁市志愿者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兴宁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名单的通知》,我院干警罗文立入选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荣获“兴宁市最美志愿者”称号。
罗文立,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民革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四级法官助理。罗文立同志一直致力于志愿服务工作与社会公益事业,始终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实践、疫情防控、村居服务、扶危济困、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生态环保等方面努力作为,得到领导、同事和群众的高度赞誉。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罗文立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本职工作,以“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为己任,脚踏实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不辞辛劳,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事业。始终把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以律己,日常生活勤俭朴素、自警自省。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罗文立始终将“为人民服务”牢记心头,积极参加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等组织的公益活动,参与发起成立兴宁市齐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致力于关爱留守儿童,发动乡贤亲朋民革同仁捐款数千元,到罗浮、水口等山区为留守儿童、老人开展安全和家庭教育等公益活动,奉送书桌书架等物资。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深入企业、社区、乡村、校园提供“送法上门”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者执勤活动,为维护文明和谐交通环境贡献自己应有的一份力量。
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罗文立积极响应号召,冲锋一线,无惧风险,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无论是在单位结对共建社区还是在管控区,始终做到听指挥、有行动,积极配合统筹协调防疫工作、人员引导及扫码登记、维护秩序等工作,及时发现、规劝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同时进行防疫知识的宣传,全力以赴参与疫情防控大局,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