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陈利聪副庭长荣获 “平安广东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阅读次数:4314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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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平安广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20-2021年度平安广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陈利聪副庭长荣获“平安广东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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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聪,女,汉族,梅州兴宁人,1973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兴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自1996年进入兴宁法院工作,陈利聪先后在龙田法庭、经济庭、民二庭、民一庭、刑庭、宁中法庭工作。26年来,她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扎根基层审判一线,主办案件2000余件,案件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良好,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干部在平安建设中的忠诚与担当。曾荣获“兴宁市三八红旗手”,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嘉奖个人、优秀法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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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忠诚,敢当平安建设的捍卫者。陈利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奋进力量,坚决扛起法治护航平安建设的新时代使命担当。2022年,陈利聪主审的苏某萍养老诈骗案件,涉及受害群众超150人,老年人占半数以上,社会影响重大。陈利聪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原则,2个月内高效审结案件,坚决守护群众“钱袋子”。陈利聪积极参与反邪教、禁毒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自觉投入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等平安创建活动,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平安建设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宁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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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勇当社会安定的维护者。陈利聪常年奋战刑事审判第一线,敢于攻坚克难,依法惩治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为建设平安兴宁贡献自己的力量。2021年,省高院重点督办的2件20人涉黑案件由陈利聪主审,2起案件卷宗179册,指控罪名13个,违法犯罪事实12起,犯罪时间跨度24年,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大。陈利聪勇担重担,加班加点吃透案情,起草63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并坚持“铁案”标准,严格把控庭审质量,全面排查涉黑恶犯罪线索。经过14天庭审,陈利聪连续奋战,历时60天撰写出47万余字、14万余字的2份判决书,最终案件顺利宣判,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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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争当人民安宁的守护者。陈利聪扎根家长里短的最基层,注重家事审判经验探索,用女法官的细腻真情传递司法温暖。2020年审结民事案件178件,结案率100%,调撤率47.75%。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双方积怨颇深,陈利聪耐心细致做调解仍无果。陈利聪多方调查走访,了解到原告情况更适宜抚养孩子,从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出发,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请。宣判后,陈利聪通过精准释法、用情说理,化解双方对立情绪,获赠“捍卫人间正道,留住世间温情”锦旗。陈利聪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刚柔并济,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弘扬家事和谐新风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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