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贷款起贪念,兴宁一男子盗走2000元被判刑

阅读次数:18962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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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PLUS  时间:2022-12-21

兴宁市民刘某贷款不成功,却欠款2000元?原来是工友罗某假意为刘某办理小额贷款,实则偷偷将贷款占为己有。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2年5月刘某想在网上贷款买车,但自己不会操作,便求助工友罗某,并将手机交给罗某操作。

罗某发现刘某在某网贷平台上可以贷款2000元,便心生贪念,通过刘某人脸识别后,成功贷款2000元,再通过微信将2000元转发到自己账户。

为避免罪行败露,罗某还将刘某微信对话框中的转账信息和手机上的贷款信息删除,同时误导刘某贷款不成功,谎称贷款公司的电话或者短信都是骚扰和骗人的,无需理会。

期间,刘某对罗某将其手机微信中贷款得来的2000元转走一直不知情,直至7月12日,刘某女婿看到刘某的手机上有很多贷款逾期催收信息,发现是罗某在刘某的手机贷款平台上盗走2000元后便立即报警。

兴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

鉴于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全媒体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温敏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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