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高档烟酒,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阅读次数:23388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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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派 时间:2022-12-29

近日,广东兴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深夜入户偷盗名酒、香烟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某均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21年5月22日3时许,彭某均独自驾驶一辆三轮车来到兴宁城区某小区工地内,通过工地进入小区地下车库,发现其中一栋的大门没有锁,就从地下车库走到顶楼某套房,沿着防护栏杆从防盗窗爬进李某住家,盗得酒、香烟和人参、花胶及一个黑色背包。同日18时,李某通过视频监控发现有人盗窃,随即报警。经李某对住家失盗物品进行清点,被盗的物品有6瓶酒、10条香烟、2盒人参、2包花胶及一个黑色包,经鉴定,被盗的6瓶酒价值人民币33700元,被盗的10条香烟价值人民币8243.78元。2021年6月25日,彭某均被抓获归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彭某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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