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不断提升“执行质效竞标争先行动”实效,切实维护司法权威,6月5日、6日,我院开展“集中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干警21人,警车4辆,查找被执行人94人次,拘传19人,拘留9人,查封车辆1辆,执行到位金额302.7万元。
行动过程中,4个执行小组按照预先制定的执行方案,以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超期未结执行案件的清理、涉中小微企业执行纠纷的化解为工作重点,利用网络查控、实地查访、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精准施策、多管齐下,对拖、逃、躲、赖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提高集中执行行动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在申请执行人某混凝土公司与朱某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朱某锐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5万元及利息,但一直未履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朱某锐,耐心释法析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朱某锐仍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予支付货款。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面对动真格的执行干警,朱某锐当即发动亲友,找到与某混凝土公司有债权关系的某石场,用某混凝土公司对某石场到期应付碎石货款中的59680.54元与朱某锐的欠款进行冲抵,案件获得圆满执结。
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利用司法拘留措施的威慑力,成功执结另一起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锋多次承诺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泉、罗某香还款均未履行,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法院,对其耐心释法析理,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锋始终声称无钱履行,执行干警遂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拘留所内待了仅1天,意识到后果严重性的李某锋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当天让其朋友筹集了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全部案款。
行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清晨、午间、夜间等容易寻找被执行人的有利时机,成功促成案件执行和解19件,执行完毕10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我院将贯彻好“公正与效率”工作理念,用足用全各项执行措施,依法加大对拒执行为惩戒力度,让更多“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以竞标争先的执行质效推动兴宁法院全面建设“六先”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