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春节前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45.17万元

阅读次数:11703 编辑: 兴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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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节来临之际,为让困难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1月30日,我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会,向47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17万元,为困难当事人送去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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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主要涉及工人工资、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救助对象大多是经济收入低、家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他们因案件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况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发放会上,我院干警认真核对到场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详细向申请执行人或其家属说明司法救助金的性质、准予救助的理由,并依规为申请人办理发放司法救助款的相关手续。领到3万元救助金的申请执行人女儿戴某激动地说:“阿妈出事后,家里负债累累,执行法官尽心尽力帮我们执行,但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没想到春节前能收到法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感谢国家、感谢法院,让我们能安心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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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院将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效能,维护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实办好惠民利民的好事,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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