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刘宁子同志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公务员,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3-3236020
附件:兴宁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兴宁市人民法院 |
审判业务庭四级法官助理以下 |
刘宁子 |
女 |
222080209104 |
平远县城市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