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司机开车偷油

他与一“油贩子”均在兴宁获刑

阅读次数:6230 发布时间: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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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宁市法院对一宗盗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油耗子”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油贩子”赖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叶某原系兴宁市某路桥公司的铲车驾驶员,一天从赖某那里获得一张“收购柴油”的名片。2015年6月24日,叶某急需用钱,就打电话给赖某称有柴油可卖,即按赖要求将铲车开到某偏僻路段。赖则驾驶载着抽油泵、蓄电池、油桶等工具的三轮摩托车与叶会合。双方谈好价格后,赖从铲车油箱里抽出一塑料桶柴油,并当场给了叶某100元,然后将买来的柴油转卖给大货车司机,从中赚取差价。

尝到甜头的5个月里,叶某多次找机会开铲车到偏僻路段,用相同的手段偷柴油销赃给赖某。两人第11次交易时,被兴宁市公安局民警捉拿归案。经物价部门鉴定,叶、赖盗取的柴油共计价值2685.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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