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赌债假卖安置房, 兴宁一男子诈骗51万元获刑11年

阅读次数:6286 发布时间: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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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偿还赌债,兴宁男子陈×辉虚构安置房房源,通过介绍买房的方式收取定金,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诈骗钱财达51万元。近日,兴宁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近年来,随着市政建设的提速,我市新建了一大批拆迁安置房。不少拆迁户有了多套房源,有出售的需求,私下转让安置房的情况时有发生。

    陈×辉因为沉迷于赌博,欠下不少赌债。为了偿还赌债,他打起了朋友吴×军的主意。2014年8月10日,陈×辉得知吴×军有购买安置房的意向后,便虚构了朋友丘某在兴宁市宁新街道有安置房要出售的消息,并告知吴×军其可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因为该安置房尚在建设中,吴×军实地考察后觉得满意,便与陈×辉约定先交定金10万元再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双方签订合同后,吴×军当场按合同约定交给陈×辉10万元。

    此后,陈×辉如法炮制,通过虚构安置房房源,以介绍卖房需收取定金为由,通过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共骗取吴×军等5人合计51万元。

    2015年7月6日,吴×军得知丘某并未委托陈×辉卖房的消息后,才知道上当受骗,其他受骗者查证之下也发现了被骗的事实。在与陈×辉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多名受骗者打电话报警,陈×辉在派出所承认了诈骗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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