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法院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圆满执结两宗涉民生纠纷案件

阅读次数:7148 发布时间: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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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6月15日下午,兴宁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声欢同志在执行局工作会议上部署开展兴宁法院“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以“双清双战”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的决定,兴宁法院6-8月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通过清理执行案款、清理执行存案、向“老赖”宣战、向执行难宣战的“双清双战”执行大会战,实现“执行案款基本清理完毕,执行存案下降50%以上,依法分期分批惩戒和制裁一批‘老赖’,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进展”的目标。

 

图二、6月16日上午,兴宁法院执行局刘福云局长亲自带队下乡执行。

 

图三、6月16日上午,兴宁法院执行干警到兴宁市大坪镇朱坑村执行相邻纠纷案件,执行人员与申请执行人做材料。

 

图四、6月16日上午,兴宁法院执行干警到兴宁市大坪镇朱坑村执行相邻纠纷案件,执行人员清除堆砌在通道上妨碍通行的砖石。

 

执行大会战的重点之一是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相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农民工工资、“三农案件”以及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等涉民生类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注重矛盾化解,在执行中促进稳定,实现执行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图五、6月16日上午,兴宁法院执行干警到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鹅湖村执行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图六、6月16日上午,兴宁法院执行干警到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鹅湖村执行恢复原状纠纷案件,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做工作。

 

图七、6月16日上午,兴宁法院执行干警到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鹅湖村执行恢复原状纠纷案件,执行人员清除堆放在宅基地上的砖石,恢复原状。

 

6月16日上午,兴宁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会同当地镇村干部、司法所司法人员、派出所公安民警组成联合执行小组,分别来到兴宁市大坪镇某村执行申请执行人朱某坤与被执行人朱某才相邻纠纷案件以及兴田街道办事处某村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张某金恢复原状纠纷两案,由此拉开了夏季执行大会战的序幕。集中大执行进行得井然有序,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进行教育疏导,一一清除被执行人朱某坤堆放在通道上阻塞道路通行以及被执行人张某金堆放在申请执行人张某建房用地上的红砖和砂石,恢复了道路的畅通以及建房用地上的原状,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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