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法院: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将疫情防控落到实处

阅读次数:2875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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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1月30日上午,兴宁法院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声欢主持,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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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法院、广东省委、梅州市委、梅州中院、兴宁市委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讨论通过了《兴宁市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防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把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控总体要求,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晰、措施有力”,坚决打好打赢“新型病毒”疫情防控战。工作措施一是建立筛查和日报告制度、二是增设每日上班体温检测环节、三是暂停各类人员聚集型活动、四是适当调整诉讼活动排期、五是配发防护用品、六是统一组织消毒灭菌、七是做好干警个人防疫、八是加强外来人员疏导。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二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三要加强舆论引导、四要严格落实报告和通报制度。会议确定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声欢任组长,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要求,要把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控总体要求,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晰、措施有力,坚决打好打赢新型病毒疫情防控战。各部门强化风险防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来院的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确保法院干警及其家属生命健康安全,确保法院机关、四个人民法庭保持良好工作秩序,建立筛查和日报告制度,暂停各类人员聚集型活动,适当调整诉讼活动排期,统一组织每日对信访大厅、立案大厅、法庭等公共区域消毒灭菌,加强诉讼场所人群流量控制与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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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欢院长最后强调,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新型病毒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增强风险意识和纪律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站在为人民群众负责、为法院负责、为同事负责、为自己和家庭负责的高度,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宣传防控知识,解读有关政策,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和社会信心,营造每名干警都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要严格落实报告和通报制度,每日通报干警体温检测及人员岗位状态情况,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好信息汇总和及时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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