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的青春之歌

阅读次数:24350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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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讲话言犹在耳,其中一句“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的呼吁与号召深深激荡人心。其时,在电视机前的我,不禁也生出了一股“生逢盛世,当不负盛世”的豪情壮志。

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新发于石刑,人生最可贵之时期也——这是李大钊先生在百年前为青年所做之注解。无疑,青春是珍贵的、可爱的、充满力量和生气的。百样人有百种青春,而法院人的青春在我看来,则更像是一首歌。

那是关于梦想的歌。——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是朵永不凋零的花,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任世事无常,任沧桑变化。从求学初始萌发 “铁肩担道义,肝胆映乾坤”的热血憧憬到今天在法院“身披法袍,手执法槌”的圆梦征途,从书海中环绕到烈日下乡看现场成为日常,青春的梦想在现实中落地后碰撞出声——比如复杂的案情往往还有更复杂的个中利害、人情关系,勤恳的工作换来的却是误解、斥责甚至谩骂,每每都让我们激情受挫。好在青春时立下的法治信仰不曾凋零,让我们的法院工作也能一直洋溢着青春的幸福和充实。

那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号角。“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都曾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成为了一代代法院人青春的缩影。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始终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因此,作为法官,办案必须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必须既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也要准确把握社情民意——要个案公正,更不能忽视社会的普遍公正;必须牢记“100-1=0”的道理,把每一个案件都视为是“天大的事”。

那是司法为民的温暖旋律。司法为民是司法机关最重要的职业良知,心中装着人民,时刻想着群众是人民法官践行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最好体现和必然要求。法律或者刚直,但法官绝非无情。如何在办案中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基本的道德评判、民众的朴素认识融合贯通是对一个法官提出的终身考题,而通过严谨的法理让司法的理性光辉得以彰显,以练达的情理展示出司法的人文温度,用浩然的正气供养社会主义法治的健康发展则将是每个法官对自己整个青春的期望和努力方向。

那是积极进取的进行曲。司法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判断和裁决,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纯熟掌握。学习永无止境,在法院人身上更是如此,庞大的法律体系,不断更新的法律法典,新时期涌现出来的各类新型案件,对新时期的法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专业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与实践的结合能力、国家政策方针的运用能力、风险的防控能力,舆论走向的预判能力,释法说理的沟通能力……我们的学习永远没有范围,因为我们不会遇上一模一样的案件,要应对有序,唯有一直保持学习的姿态。

最后,我还是想引用李大钊先生关于青春的一段浪漫论述来结束今天这一场与青春有关的发言——地球即成白首,吾人尚在青春。以吾人之青春,柔化地球之白首,虽老犹未老也。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进前而勿顾后,背黑暗而向光明。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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