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阅读次数:1110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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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11月18日上午,我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对涉及赡养费、民间借贷等执行案件的63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共计141.39万元。活动邀请律师代表何莲、蓝干现场参与见证。

 

发放现场,我院副院长廖思谦介绍了此次案款发放的基本情况,与律师代表一起见证执行案款发放过程。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采取线上转账发放与线下支票发放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干警们逐一审核申请执行人身份信息,仔细核对案号和金额后,由财务人员为45名申请执行人线上转账73.3万元,为18名申请执行人线下发放68.09万元。我院全力推动执行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方法,采取“假日”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有力执结了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抚养费等涉民生执行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443件,执结1681件,执行到位金额5182.98万元,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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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兴宁法院一直以来对兴宁农商行工作的支持,积极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用足用全执行措施,今年为我行收回不良贷款本息402.36万元,给当地金融行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兴宁农商行代表钟杰对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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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感谢法院和执行法官,真是一心一意为我们办实事,仅仅一个多月,就为我追回欠款8万元,执行效率太高了。”申请执行人刘某华感激地说道。刘某华诉张某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某秋在偿还刘某华5万元后,拒不履行剩余的15万元本金及利息。执行干警在受理此案后,多次与张某秋沟通,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仅用一个多月,刘某华就收到张某秋偿还的欠款8万元,剩余款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本次活动的开展是我院积极扩大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成效的务实举措,也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我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规范处置涉案款物,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换成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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