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删除公告】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将黄畅华等四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的公告

阅读次数:41545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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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22126日在兴宁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兴宁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第一期)》后,被执行人黄畅华已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陈岸新、刘学锋、刘福泉分别与各自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根据法律规定,现将黄畅华、陈岸新、刘学锋、刘福泉四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特此公告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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