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范佳文同志荣获“兴宁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阅读次数:34421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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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共青团兴宁市委发布表彰决定,表彰2021-2022年度兴宁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我院干警范佳文荣获“兴宁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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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佳文,女,汉族,1996年1月出生,共青团员,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五级法官助理。2020年7月,荣获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22年4月,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公务员。

 

勤奋学习,爱岗敬业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范佳文同志始终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参与政治学习教育活动。非法学专业出身的她进入法院后,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以及法官为民情怀,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凭借勤学不辍、持之以恒的精神,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通过了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她主动加强新媒体理论知识与实操技术学习,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用心经营法院微信公众号及微博,打造兴宁法院亮丽名片,努力提升法院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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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创新,矢志奋斗

以青春之我,做奋斗之我。自参加工作以来,范佳文同志一直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工作中,在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上取得了长足进步。她刻苦钻研写作技巧,广泛学习阅读优秀材料,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信息宣传写作水平。为及时、客观、全面反映法院工作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她不断加强信息写作,为上级法院了解关注兴宁法院工作提供窗口。同时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审判工作开展调研,认真撰写《兴宁法院关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调研》《兴宁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和解撤诉案件的调研》等调研报告,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她结合工作实际,抓住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精心选取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其中,《男子饭局后猝死家属状告同桌人并索赔》稿件被法治日报、中国普法、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采用,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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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坚定,恪尽职守

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范佳文同志始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确保信息宣传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工作期间,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坚持严以修身、严于律己,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面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不拖沓敷衍,敢于直面工作中的问题与挑战。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讲奉献、讲担当,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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