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条举措”全面推进行政审判重点工作

阅读次数:995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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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我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行政审判重点工作,5月25日,我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20条举措加强行政审判重点工作,夯实各项工作基础,优化行政审判质效,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是强化多元解纷,打造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兴宁样本”。优化诉前调解团队,汇聚法院立案庭和行政庭、政府行政复议机关、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力量资源,切实提高诉前化解成功率,促进纠纷及时稳妥化解。与其他县区法院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委托调解制度,发挥属地法院优势,凝聚诉前调解合力。与其他县区司法局建立横向沟通联系机制,积极化解潜在纠纷。

二是强化府院联动,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程,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提高出庭应诉工作质量和水平。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一案一通知”,准确掌握出庭情况,及时反馈司法局。设立通报台账,与其他县区司法局联合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败诉通报制度,每月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所在地司法局;向政法委、监察机关汇报不出庭应诉情况,强化责任追究。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强化学习研讨,提升审判质效和能力水平。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探讨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准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强化速裁团队和类案审判团队建设,打造审判“快车道”,加强对事关发展、涉及民生的征地拆迁等重点案件审理工作,推进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召开发改案件分析会,逐案剖析发改案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写作,力争案件、文书出精品。

四是强化宣传工作,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对行政审判工作亮点举措、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扩大工作效果。积极到各县区开展巡回审判,突出以案释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建议能动作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产生,减少行政诉讼增量。积极推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听证制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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