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先进,鼓舞士气,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1月16日,梅州中院通报了梅州法院“十大办案标兵”、“十大调解能手”评选结果,我院干警魏鉴宏荣获“梅州法院办案标兵”。
魏鉴宏,男,汉族,梅州五华人,198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兴宁市人民法院龙田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自2009年11月进入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魏鉴宏一直扎根于基层,先后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他始终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业务能力强,办案数量多,审判质效好,是一位具有“铁人”品质的好法官。曾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嘉奖个人等荣誉。
立场坚定,永葆初心使命
在繁忙的工作中,魏鉴宏时刻不忘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工作指导,旗帜鲜明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对党忠诚,纪律性强,工作中讲原则。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注重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经常利用零碎时间,通过上网、读书、交流、参加专业法官会议等多形式深钻细研,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审判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与工作能力,努力成为新时期学习型、综合型优秀法官。
认真履职,勇挑审判重担
魏鉴宏十五年如一日致力于民事审判工作,勇于担当,争先创优,树立标杆。为确保办案质量,经常加班加点阅案卷、写文书,走农户、进社区开展送达或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主动承担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的审理,立案后准确送达、庭前仔细阅卷,庭审认真审核证据事实、庭后主动开展判后答疑,及时高效审结了一大批案件。2020年至2022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61件,年平均审结案件287件,结案数在兴宁法院名列前茅,其中2021年审结321件,为全院第一,比全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多62件,创下兴宁法院有史以来的最高记录。所结案件无一超审限,审判质效一直保持在全院前列。
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魏鉴宏每天面对的大都是一些家长里短小事。“虽然我办的都是些杂而小的案件,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天大的事。在处理案件时多想一点,多做一些,老百姓的满意自然就会多一点。”在一起离婚纠纷中,他发现双方矛盾非常激烈,男方多次在微信上威胁要弄死女方,甚至曾驾驶摩托车故意撞向女方,导致女方受伤住院。且在庭审时,男方也多次在言语上流露出要伤害女方的行为。为了保护当事人,在多次劝解男方无效后,他主动让女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快速做出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所在派出所及社区,不仅有力地维护了女方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而且在法律震慑下,男方打消了继续伤害女方的念头。魏鉴宏始终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用一个个“小案件”讲好“大道理”,用心传递法治正能量,在公正司法中树立行为规则、引领价值风尚。在一起未成年人相约到水库游泳而一人溺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中,根据查明事实,适用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依法认定同行者和水库无需承担责任,损害后果由溺亡者自行承担,判决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坚决杜绝“和稀泥”,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清正廉洁,恪守职业操守
魏鉴宏同志热爱法官职业,爱护法官声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行动表里如一。作为一名法官,在金钱、关系、人情和权势面前,始终做到坚持立场不妥协,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生活中,安于清贫,享受清廉,做到了拒礼物、拒吃请、拒贿赂,用实际行动诠释清正廉洁的真正内涵,在代理人和当事人眼中,他是一位不抽烟,不喝酒,自命清高不与人交际,让人不解的“油盐不进”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