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五个提升年”活动成果,扎实推进“五项重点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激励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竞标争先、赛龙夺锦,近日,梅州中院通报了梅州法院“五项重点工作”十大先进集体和十大先进个人评选结果。我院翁苑平庭长荣获梅州法院“五项重点工作”十大先进个人。
翁苑平,男,汉族,梅州兴宁人,1965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1985年11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自1985年11月进入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翁苑平一直扎根于基层,先后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无论岗位如何变化,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情怀与初心,用责任守护正义,以忠诚诠释担当,把热血融入法魂,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治理念。曾多次年度考核优秀,获评“调解能手”“办案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
政治忠诚,信念坚定
翁苑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热爱司法工作,投身法院工作三十八年兢兢业业,无怨无悔,以实际行动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为庭长,他勇于创新,狠抓管理,努力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带领全庭干警全面加强业务学习,带头办理我院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等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不断探索科学规范管理庭室、依法依规开展审判工作的新模式。近三年,他带领的民一庭共收案2602件,审结2542件,结案率达到97.69%,解决争议标的近8亿元。
竭诚奉献,一心为民
翁苑平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投入审判工作,坚持把实现公正和追求效率结合起来,努力通过公正的裁判、细致的调解,追求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捍卫社会公平正义。近三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70件,结案率达97.92%,调撤率达45%。牢记司法为民初心,始终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工作理念,平等对待每一件案件的当事人,妥善处理每一宗民事案件,注重加大调解力度,力争案结事了。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翁苑平留意到原被告已年近七旬,到法院路途遥远,为减少当事人奔波,主动上门做调解工作。调解初始,双方情绪很激动,翁苑平采用“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劝和的方式,细致了解两位老人矛盾症结所在,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促成两位老人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释法明理,服务大局
翁苑平坚持司法服务保障大局职能定位,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开展法治教育,注重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切实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注重向企业宣传法律知识,带领庭室干警主动走访辖区企业,为企业发展提出法律意见,积极对涉企经济纠纷开展诉前调解,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注重延伸服务职能,积极参与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2022年,翁苑平担任兴宁市法治宣讲教导团成员,到10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提升学校教师法治素养,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清正廉洁,公正司法
从事法院工作三十余年来,翁苑平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鞭策自己,以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目标来要求自己,三十余年如一日,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严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体现了人民法官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的政治品质。始终做到用“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用“诚心”善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帮助困难群众,以“耐心”打消群众疑虑,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