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强制执结一起相邻纠纷案件

阅读次数:11284 编辑: 兴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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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上午,我院依法强制执结一起相邻纠纷案件,成功拆除涉案围墙,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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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某与黄某、钟某是亲戚,两家房屋毗邻。自2019年起,黄某、钟某擅自在两家房屋之间宽为两米的公共用地上修砌砖墙、挖设水沟和水池并堆放杂物,严重妨碍廖某及其家人的通行、排水、采光、通风等需求,甚至影响其房屋安全。廖某多次交涉无果后,诉至法院。案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黄某、钟某拆除公共用地上的围墙、填平水池并清除杂物,以保障路面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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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维护邻里和睦,避免矛盾激化,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黄某、钟某沟通,释法理、讲人情、明道理,望其主动履行义务,但两人依旧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进行强制拆除,并多次到现场实地勘察,明确拆除目标,确定任务分工,为执行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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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当天,执行干警不畏酷暑奔赴现场,在合水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工作人员的监督协助下,有条不紊地指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历经2个多小时,涉案围墙被全部拆除,一条两米宽的道路得以顺利清出。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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