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副院长何金盛深入乡镇走访调研诉源治理工作

阅读次数:23763 编辑: 兴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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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10月10日,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金盛率叶塘法庭负责人张婷等一行4人,到大坪镇、罗岗镇、罗浮镇开展走访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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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何金盛副院长简要介绍了我院诉调对接、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与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做好基层纠纷矛盾化解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热烈探讨,详细了解了各乡镇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助推“抓前端、治未病”诉源治理工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三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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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双方要形成共识。要深刻认识到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是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平安兴宁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推进镇(街)综治中心与调解中心、诉讼服务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深度融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小矛盾引发大纠纷,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发挥各自优势。各乡镇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研判交办、联动处置机制和责任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实现矛盾分流化解,确保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新格局。法院要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基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法官服务点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作用,将人民法院预防化解职能延伸到纠纷产生的初始源头,精准提供政策引导和法律指导,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努力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诉源治理新格局。

三是要形成共同合力。要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法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强化矛盾纠纷的专业调处、多元化解和强化社会力量的群防群治、共建共享,总结推广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实现各方优势互补,共同为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我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表示感谢,认为我院在深化诉源治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值得学习借鉴,表示将继续大力支持法院的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加强与法院的解纷联动,将社会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共同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以更浓的工作氛围形成共建共治格局,确保“1+6+N”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夯实平安兴宁建设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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