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活动

阅读次数:10134 编辑: 兴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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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及人民法院的专业优势,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12月4日,我院龙田法庭庭长彭小龙到龙田镇政府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活动,对龙田镇当地镇村干部进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知识培训。

活动中,彭小龙庭长围绕“调解工作”这一核心,详细阐述做好调解工作的必要性、方法、原则和注意事项,同时结合自身审判经验和实际案例,以案释法,以相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农村地区高发纠纷为重点,细致讲解《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讲授开展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强调证据保存、风险防范、责任分配等的重要性,并现场解答了镇村干部的法律咨询。

培训结束后,干部们纷纷表示,此次业务指导活动获益良多,进一步提高了化解基层群众纠纷的专业水平和调解能力,有助于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充分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为兴宁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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