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行政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阅读次数:9848 编辑: 兴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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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行政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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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兴宁法院行政审判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实质性化解,为梅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2021年至今,兴宁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54件,结案率98.76%;审结行政非诉案件880件,结案率100%。2018年,荣获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体三等功。2022年,荣获“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化解行政争议 搭建沟通连心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护航高质量发展》在广东省党报作为法治工作经验刊登。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锻造过硬行政审判队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青年理论学习等130余次。选优配强4个行政审判团队,夯实司法能力,打造“法治护航·行政全程协调解纷”行政审判工作品牌。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组织业务研讨、法官讲坛等20余次,推动审判质效、队伍素能双提升。“支持行政机关环保行政执法”等5篇案例入选梅州法院典型案例,《关于行政审判服务乡村振兴案件的调研》入选广东法院“百项深调研”培育项目。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先锋队,示范带动全庭同志相互关爱、密切配合、团结和谐,打造业务精、本领硬、作风正的过硬行政审判队伍。

二是聚焦中心工作,全方位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对接辖区重点项目建设,主动送法上门,常态化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综局等单位座谈研讨。加强对涉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群体性纠纷预防化解,及时提供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等司法服务,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产生。加强对事关发展、涉及民生的征地拆迁等重点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快调、快审、快裁、快结,稳妥高效化解涉客都人家、梅龙高铁、明珠养生山城等重点项目行政纠纷案件165件。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狠抓审判要务,提升工作质效。充分发挥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优势,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出台“20条举措”推进行政审判重点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促使行政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创新多元解纷,促进官民和谐。坚持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属地化解、实质化解,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非集中管辖法院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试点,将超过三分之一的行政争议解决在萌芽和前端。构建党委领导、多元协调、全程共治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促成涉261人的49件大丰华高速行政征收系列案、标的额5100多万元行政赔偿案件、历时12年涉420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行政协议纠纷案件等一大批涉民生、群体性纠纷案件和解协调解决。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获评广东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优秀项目、“广东法院改革创新奖”提名奖。

四是深化府院联动,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与各县区司法局建立府院联动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案件败诉协调通报机制,对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一案一通知”,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1.9%。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业务交流、专题讲座、个案研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等82场次,发出司法建议70份,促进行政机关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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