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程序,拟录用何海涛等4名同志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者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14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3-3236020
附件:2024年兴宁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拟录用名单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