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闯民宅报复邻居
时间:2015-11-26 来源:梅州日报
曹彦 许日鑫
因与邻居发生过矛盾,两兄弟怀恨在心,点燃大鞭炮扔到邻居家,甚至强行闯入邻居家中大声叫骂,并破坏其家中物品。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判处罗某兵和杨某锋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2月16日凌晨,罗某兵和杨某锋在家里放烟花,想起与邻居罗某汉曾因电线杆的事发生过纠纷,便怀恨在心,拿来多个大鞭炮,点燃后扔到对方的菜地和院子内。一小时后,罗某兵和杨某锋强行推开罗某汉院子的铁门,对罗某汉大声叫骂,推倒院子里的摩托车,并破坏院子里的其他物品。罗某汉的儿子罗某涛听到响声后起床打开大门,罗某兵和杨某锋强行进入客厅,并与罗某涛争吵起来,后在罗某汉家人的强行劝阻下才离开客厅,并在院子里继续谩骂,将罗某汉家的水管扯断后才离开现场。
兴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兵和杨某锋的行为均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罗某兵和杨某锋认罪态度较好,与被害人达成了民事和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