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的网店“刷信誉”?小心被骗!

阅读次数:5424 发布时间: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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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的网店刷信誉?小心被骗!

 

随着网络应用的飞速发展,网购已成了人们最喜爱的购物方式之一。由于接触不到商品实物,网友购物时都习惯于看商家的销量、信用及评价来决定购买行为,于是很多网店商家为了提高店铺信誉度,专门请人来“刷单”。近年来曝光过多起为“商家”刷信誉被骗钱的案例,而商家为了刷自己的信誉而被骗的亦不少。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诈骗淘宝店主的案件,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4月,曾某在YY语音聊天平台中一个专门为淘宝商家刷信誉的频道上担任管理员。在此期间,他利用管理员身份,获取了需要刷淘宝信誉的会员资料。曾某另外申请了一个YY语音聊天平台账号,然后添加之前获取的会员为好友,谎称自己是原来账号的管理员,在取得会员信任后,要求需要刷淘宝信誉的会员把钱支付到指定的支付宝账号。收到会员的钱后,曾某并没有帮该会员刷信誉,而是将该会员拉入黑名单,让该会员联系不到自己,然后将钱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上用来消费。据统计,从2013年2月至2014年5月,曾某利用同样的方法诈骗需要刷淘宝信誉的会员的钱财共5400多元。

兴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曾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归案后能坦白供述其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故依法对曾某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近年来,网店数量急剧增加,竞争越来越激烈,商家为了尽快聚拢人气,提高信誉度,经常会铤而走险找人代“刷信誉”,于是,“刷信誉”的灰色产业链应运而生。

“刷信誉”是网店增加账面销量,提高店铺人气的快速方法,但却是一种违法行为。2010年7月1 日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实施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及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刷信誉”不但直接损害了其他网络商品经营者的利益,也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同时,“刷信誉”也催生出了新的网络诈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家“刷信誉”心切的心理而实施诈骗,导致一些商家被骗了钱财,因此,法官提醒网友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任何涉及钱财的交易都要加倍小心,以免掉进不法分子的陷阱之中。同时,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选择马上报警,及时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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