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法院吕纲翔院长一行到兴宁法院调研交流

阅读次数:9018 发布时间: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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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7日,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院长吕纲翔率领副院长钟瑞华、政工科科长潘昌盛、立案庭庭长赖建春等一行6人到兴宁法院调研交流,参观了兴宁法院文化建设,并召开座谈会。兴宁法院院长陈声欢、副院长王清波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上,兴宁法院王清波副院长向吕纲翔院长一行介绍了近几年兴宁法院工作情况,并着重介绍了兴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同时,两院参会人员还对审判管理、立案信访、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吕院长一行对我院推出的发改案件审委会委员轮流审阅制度深感兴趣,认为是对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举措,同时认为司法改革经验做法值得寻乌法院学习借鉴,​希望两家法院继续加强沟通联系,互相交流学习工作经验,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附:

            兴宁法院“四个完善”提升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兴宁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院党组多次召开“提升案件质量”专题会议,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裁判文书评查、案件点评、通报排名”等工作机制,使案件质量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今年上半年,该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大幅下降,发改率从第一季度3.3%降至2.2%,审结的案件未发生一起上访案,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第一、完善细化“规定”措施,让提升案件质量有据可依。该院专门制定了《兴宁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程》和《兴宁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程实施细则》,制作清晰明了的审判流程管理操作图,进一步细化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审限管理、结案归档、督促等方面的内容,让该院在提升审判质量方面有据可依。同时,该院还制定了《兴宁法院发改案件轮阅制度》和《兴宁法院发改案件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案件在判前和判后进行全面监督评查,纠正和防范案件审判失误,严把案件质量关。

      第二,完善裁判文书评查方式,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今年上半年,该院审管办加大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采取定期抽查案卷与网上文书普查、定期评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评查。同时,该院于今年3月确定了“发改案件必查”制度,改革抽查方式,对案件质量好的部门降低抽查比例,反之则增加抽查比例,倒逼各法官重视裁判文书质量。今年上半年,该院共评查案件106件,约占全院结案数8%。同时,该院审管办定期组织裁判文书评优和评劣活动,将评查结果纳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以此作为法官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三,完善案件点评机制,充分发挥以评促改作用。该院每月下旬召开案件质量点评会,会上各业务庭庭长必须对一个月内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一汇报,分析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法。分管院长对各业务庭审判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点评,重点分析指标波动原因,查找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第四,完善通报排名和沟通合作机制,促进案件质量稳中有进。“月通报、季排名”,根据排头兵指标计分规则,该院每个月统计各部门的办案质量指标并通报,每季度进行排名,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各部门互相沟通,及时学习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和最新信息,撰写相应的案件质量指标分析报告,对案件质量指标下滑的部门,审管办协助寻找原因和研究对策,确保全院案件质量稳中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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