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兴宁市普法领导小组共同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

阅读次数:1299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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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促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行水平,提升政法工作“一感二度三率”,10月13日上午,我院与兴宁市普法领导小组联合开展兴宁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76名市直单位、镇街领导干部在我院第一审判法庭旁听了一起“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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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旁听的案件是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的一起因确认工伤引起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撤销权的行政纠纷案件。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各方当事人综合发言等环节,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认真聆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领导干部纷纷表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参与旁听庭审的部分代表表示:“此次旁听案件庭审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让行政机关干部切身了解行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零距离地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增强行政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举办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行政领导行政诉讼出庭率,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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