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进村开庭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阅读次数:914 编辑: 法院 发布时间:2021-04-02
[字体:  ]

IMG_2901.JPG

 

4月1日上午,我院宁中法庭秉承着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到兴宁市径南镇陂蓬村村委会开庭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原告陈某贤与被告宋某中系邻居,因陈某贤家天台铁皮顶排水不畅,经常流入宋某中院子内,2020年12月,宋某中在距离陈某贤房屋后墙76厘米处砌砖墙,并在砖墙与陈某贤房屋后墙之间堆积泥土,2021年2月,宋某中又在紧靠陈某贤屋后墙砌砖墙,导致陈某贤墙体出现开裂、脱落、发霉,窗台被腐蚀的现象。陈某贤调整屋檐水流向、解决排水问题后,双方多次协商效果仍不理想,2021年3月1日,陈某贤向我院提起诉讼。

 

IMG_2875.JPGIMG_2887.JPG

 

主审法官接到案件后,先后三次到现场查看并进行实地测量,详细了解案情始末。考虑到本案系排除妨害纠纷,在农村中经常发生,具有一定典型性,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普及法律知识,宁中法庭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的陂蓬村村委会开庭,并邀请当地村干部、村民等参与旁听。主审法官和书记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做好悬挂国徽、布置审判席、调试电脑设备等一系列庭前准备工作,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庭审中,主审法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查清案件事实。最终在主审法官耐心劝导下,双方同意择期进行调解。随后,宁中法庭法官现场与旁听群众进行了交流,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引导大家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IMG_2910.JPGIMG_2992.JPG

 

通过此次进村开庭审理,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司法接地气、解民忧、惠民生,同时,利用下乡巡回审判的时机,“零距离”以案释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