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发布表彰决定,表彰2022-2023年度兴宁市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我院团支部荣获“兴宁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兴宁法院团支部成立于2019年8月,是一支充满青春活力的团支部,共有团员22人,荣获“梅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梅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兴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兴宁市优秀共青团员”5人。在团市委和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兴宁法院团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升团员青年综合素能,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储备坚强力量,大力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推动法院团支部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兴宁法院团支部始终把加强青年干警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担负起引导青年团员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充分利用“青年大学习”“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青年理论教育学习,积极搭建团员青年沟通、学习和成长平台,推动团员青年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以看视频、上团课、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青年运动史、建团100周年大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活动,引领青年干警讲政治、学思想,坚定不移跟党走,在实学实干中争当有理想、勇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法院好青年。2022年共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5次,覆盖团员数达195人次。
二、坚持组织引领,深入推进命脉工程2.0
兴宁法院团支部全面履行履行全团带队职责,“三会两制一课”得到普遍落实。2022年以来,共召开团支部大会15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团干部讲述党史主题教育团课3次,认真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团干部换届选举等工作,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率为100%。2022年荣获兴宁共青团“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方案二等奖。积极开展加强团的基层建设提升组织力三年行动“命脉工程2.0,2022年推优入党5人,推优人数同比上升25%。发掘培育优秀青年榜样,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荣获“梅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兴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2人,“梅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兴宁市优秀共青团员”3人,团员先进性在青年中的认同度明显提高。
三、坚持实干引领,彰显青春作为
兴宁法院团支部积极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组织团员青年在创文创卫、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领域持续擦亮法院共青团品牌,用实际行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青春服务健康兴宁建设,组织35名团员青年参与社区疫苗接种“敲门”行动,五一、国庆高速口执勤等志愿服务活动。2022年累计开展志愿服务3场次,服务群众累计达1500多人次。青春服务平安兴宁建设,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兴宁市6·26 国际禁毒日宣传、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暨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2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场次,受益群众达1300多人次。